為確保我校教職工2020年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9年已申報過專項附加扣除并需要在2020年繼續辦理扣除的教職工,請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APP“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模塊,確認已填信息是否發生變化,如有變化請及時修改。
二、未曾填報過,但2020年需申報專項附加扣除的在職在編教職工,請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APP“申報專項附加扣除”模塊填報相關信息,并選擇通過扣繳義務人(南開大學)報送。
三、為保證教職工2020年1月及時享受政策優惠,請于2019年12月25日前完成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確認、修改或申報工作。如不進行任何操作,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并延長至2020年(需注意,子女教育扣除比例、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方式、贍養老人分攤比例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再變更)。
四、專項附加扣除中的住房貸款利息與天津市公積金貸款利息抵扣政策不可同時享受。如本次填報了住房貸款利息有關內容,默認放棄公積金貸款利息抵稅政策。
五、按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納稅人應將相關留存備查資料自法定匯算清繳期結束后保存五年。納稅人應當對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咨詢電話:23501209 23508722 85358712
個人所得稅APP,可手機掃碼下載:

附件2 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修改及新增申報之APP操作指南.docx
南開大學財務處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