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國內外合作培養創新型國際化人才,加大對一流大學和學科建設的支持,國家留學基金委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2021年將繼續實施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以下簡稱創新項目)。學校現啟動“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報和選拔工作,請各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可參考國家留學基金委2021年通知鏈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61?from=timeline。
一、項目簡介
1.申報項目應反映項目單位在加強高等教育對外開放方面的新思路、新舉措,體現 單位特色學科優勢,代表單位人才國際合作培養實力與水平,能夠對國內相關領域 的國際化發展起到引領示范作用;應體現服務行業、學校發展,圍繞學科建設、培養模式創新;應具有創新的特點特征,要有明確的問題導向;應聚焦相關專業人才領域,建立優質合作交流平臺。
2.申報項目國外合作單位須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雙方合作學科領域具 有較強優勢;重點支持中外雙方“強校合作”,或在雙方共同優勢學科領域“強項合作”的項目;對涉及多個國外合作方的項目,選派學科及專業應突出重點并考慮關聯性。
3.申報項目合作雙方應簽有尚在有效期內的具體合作協議,有一定前期執行基礎。合作協議應與所申報項目直接相關,非框架合作協議;應明確雙方合作領域或專業、選派的留學身份、培養方案或學制、雙方權責等具體內容。
凡涉及取得雙學位的項目,還需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協議中的)含有免學費或費用分擔辦法、課程互認、學位及學分互認等細節的協議(或條款)。
4.根據《2021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的要求,可申報項目數如下:
(1)“雙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專項:我校可新申報項目3項;申報時須在項目申請書“專項類別”欄注明申報專項類別為“‘雙一流’建設高校專項”。
(2)高校國家重點實驗室專項:我校可新申報項目1項。申報時須在項目申請書“專項類別”欄注明申報專項類別為“高校國家重點實驗室專項”。
二、項目選派類別、資助內容及資助期限
1.選派類別:主要選派類別為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項目單位可結合各自學科發展和人才培養需求,選派少量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和訪問學者。我校作為教育部“強基計劃”試點高校可依托獲批項目選派少量本科插班生,每校每年申報規模不得超過5人。
2.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資助期限:訪問學者的留學期限為3-12個月;博士后的留學期限為6-24個月;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準;聯合培養博士生(在國內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研究)的留學期限為6–24個月;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留學期限一般為12–24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準;聯合培養碩士生(在國內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的留學期限為3–12個月;本科插班生(在國內攻讀學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的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三、項目申報流程
(一)新項目申報(含執行滿3年申請繼續資助項目)
1.2020年10月9日前,有意向申報創新項目的有關單位將以下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nkzuojing@163.com ,(郵件標題請注明“創新項目申請”)
(1)創新項目申請書模板(供單位內部項目選拔和申報準備用)(附件1)
(2)項目各方合作協議(包括中、外文協議)
(3)項目學費明細(如有,請提供)
(4)項目經費配套說明(如有,請提供)
2.預計2020年10月中旬,校內評審。
3.2020年11月1日前,學校確定擬推薦項目,并草擬學校公函,公函流轉時間約為兩周。
4.2020年11月16日-28日,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按照內部選拔結果組織有關單位完成項目網上申報(含執行滿3年申請繼續資助項目),上傳相關材料,并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
(二)執行中項目
1.2020年11月12日前,執行中項目將年度報告/總結報告發送至 nkzuojing@163.com 郵件標題請 注明“執行中創新項目總結”
2.2020年11月16日-28日,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組織完成項目網上申報,上傳相關材料,并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
四、項目評審及錄取
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于2020年12月-2021年1月對項目進行材料評審和專家評審(一般為現場答辯評審),并于2021年2月底前公布獲批項目。項目獲批后,項目單位按要求選拔推薦人選,報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錄取并派出。
五、項目申報注意事項
根據以往申報經驗,請項目申報人員參照以下注意事項逐一細化項目申報流程,規避淘汰風險:
1.申報項目協議中須注明外方免學費(基金委僅對極少項目提供學費資助);
2.申報項目應具有鮮明學科特色;
3.申報項目應已有較長合作基礎;
有關項目的具體實施辦法和常見問題可參考留學基金委鏈接,有申報意向的單位或項目組請務必閱讀鏈接內有關材料。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
校內聯系人:左晶 傅穎
電話:23502547,13502140306
郵箱:nkzuojing@163.com
附件:
項目申請書模板.doc
國際學術交流處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