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單位:
根據我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整體安排,2020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開始啟動,請各學院各單位通知本單位有意向報名的教職工提前做好相關申報材料的準備工作。學校首先開始各級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組織調整工作,現將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則
1.各相關單位調整學院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學科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分委員會以及其它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分委員會,從提高各級各系列評審組織整體水平和公正性出發,平穩有序地完成此次工作。
2.各級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應是學術帶頭人、領軍人才等,評審成員既要具有高尚的師德師風,又要具有突出的學術水平。
3.各級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組織在調整成員構成時必須從學科發展和隊伍建設的實際需要出發配備人選。
二、工作程序和安排
1.各單位須嚴格按照《南開大學專業學院工作細則》(南黨發〔2018〕53號)文件中關于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組織產生程序的相關規定,確定學院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建議人選名單。
2.各學科牽頭單位組織召開由學科所涉及單位參加的專門會議,在各學院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建議人選名單的基礎上,確定學科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分委員會建議人選名單。
3.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組織由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牽頭單位提出建議人選名單。
4.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出臺的《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文件要求,學科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分委員會和其它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分委員會的組成人數應當是單數,且不得少于11人。如果本單位符合條件要求的人數不足11人,可邀請校內外其他單位相關學科的正高級專家加入本單位的評審組織。
5.上述建議人選名單須公示三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方可上報。公示程序、時間段、結果等須寫入報告當中。
6.根據教育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高校教師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教師〔2017〕12號)文件要求,各院級單位、各學科、各系列牽頭單位分別提交學院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和學科(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分委員會組建情況的報告以及組成人員名單,由各學科、各系列牽頭單位統一匯總后于11月11日前報人事處。人事處將調整后的評審組織建議人選名單匯總后上報學校審定。
7.未調整評審組織的學科或系列也請提交報告進行說明,并附上評審組織組成人員名單。
聯系人:樊華 胡冰冰
聯系電話:85358620
人事處
2020年10月30日